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六届“十佳兵妈妈”活动通知 - 网站公告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海韵社区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网站公告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六届“十佳兵妈妈”活动通知
 作者:  日期:2009-05-25 15:35:19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为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激励全省广大妇女为国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六届“十佳兵妈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子女或子弟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2、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二、评选范围
    1、在山东居住的现役军人母亲;
    2、热心公益事业,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实事的优秀女性。  
三、评选表彰时间
    2009年“八一”建军节前夕。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领导参加的评委会,负责评选及表彰活动。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
五、评选办法
    采取各市、各单位推荐,评委会考察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各市、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兵妈妈候选人1--2名,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及考察情况,确定 “十佳兵妈妈”人选。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妇联、民政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好中选优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协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组织及群众的意见,真正把当地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人选推荐上来。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抓住 “八一”建军节的有利时机,以评选、推荐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兵妈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倡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要把选拔推荐工作与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相结合,发动社会各界为军人及其家属做好事、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建设,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爱国、爱军、爱民的良好社会氛围。

 
 
首 页 | 专家研究 | 学习园地 | 旅游环境 | 人才信息 | 教育培训
Copyright © 2003 - 2019 中国社区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支持单位: 北京众智创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0631-5332997 京ICP证11058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249      京ICP备15005211号
主管单位: 地址:竹岛街道崂山路3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