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中小企业76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200万户,中小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四位。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省政府7月9日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
在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提供的材料中,有这样一组数据: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1万亿,山东的GDP占全国的1/10,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国1/10以上,但山东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却仅占全国6.5%.其融资难可见一斑。
"融资难是当前小微企业最为突出的'痛点',而对他们最直接的帮助,就是在贷款上放宽。"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主任刘新风坦言。
为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输血"力度,《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通过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等,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刘新风表示:"小微企业是今年银行信贷投放的一个重点,重申政策导向,可使银行更加重视,加大银行积极性,使小微企业在资金面上有明显改善。而贷款供给体的增加,则有利于变过去的单一'输血管'为多条'输血管'."
除了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外,《意见》将继续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其中,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将扩大至3.97亿元,研究(筹措)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同时政府采购要向小微企业倾斜。
刘新风说,"除了明确资金规模外,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是授人以渔的措施,比单纯的财政补贴更有利于长远发展。"
减税减负减少创业限制
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今年1-4月份,我省中小企业增加值增幅由去年底的18.3%,降到了13.04%,效益指标回落幅度更大。
"推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不仅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尤其是在当前,减税减负尤显迫切。"刘新风表示。
《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通过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6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免征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
在减负的同时,《意见》还提出减少创业限制,降低创业门槛,推动创业兴业。
"小微企业是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刘新风说,"减少创业限制,有利于鼓励推进全民创业的环境,从而增加我省经济发展后劲。"
促进集群发展集聚发展
从2010年开始,我省采取集中资金、集约投入的办法,对全省16个市(青岛计划单列除外)的重点产业集群进行分期分批支持,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2011年全省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发展到368个,实现销售收入3.6万亿元,利税3446亿元。
《意见》提出,今后四年我省将再对各市进行一轮重点支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各类产业功能区和中心镇集聚,形成集群规模化、集约化优势,提高产业聚集度。打造100个年营业收入过200亿元的高等级产业集群。
"由于缺乏规模、品牌等优势,与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处于明显的劣势,所以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都是依托集群发展壮大。"刘新风说,"温州的纽扣、汕头的电子玩具,都是通过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场。"
他认为,抓住产业集群这个"牛鼻子",有利于带动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集中集约集聚等方式,可以缩短企业采购半径,拉长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进而实现1+1>2的乘数效应。
抓大带小以小促大
《意见》还特别提出,增强小企业为大企业的配套能力,发挥大企业、主导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专为制造业大企业、外资企业和工业集成产品配套零部件的小微企业群。
"发挥山东'大象'经济的作用,以大带小,按照社会化分工要求,搞专业分工协作,是所谓'除'."刘新风解释说,"我省大企业居多,一方面大企业与小企业形成竞争,另一方面也可优势互补。"
他告诉记者,"过去我们常说抓大放小,这次我们省强调抓大带小,以小促大。"
他表示,只有增强小企业的配套能力,大企业才能不搞大而全,小企业才能快速崛起,尽快形成大小企业互为依托、"顶天立地"与"铺天盖地"交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