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推进重点民生工程
1.总投资23.85亿元的烟台五彩文化广场全面开工建设,年内力争文化中心、艺术中心主体基本完工,市民文化休闲广场基本建成。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分管领导:王瑛、吴军源
2.总投资3亿元的区社会福利中心完成财政供养老年公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3.总投资2亿元的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完工。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4.总投资15亿元的解放军第107医院莱山分院上半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5.完成曹家庄小学、孙家滩小学、南塂小学等3所学校改扩建和区实验幼儿园新建工程;启动院格庄中学、莱山初中改扩建工程;完成滨海中学塑胶操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6.完成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卫生院搬迁,院格庄街道卫生院业务楼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7.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1800人,转移就业3500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远杰、黄永政
8.通过聘请专家现场授课等形式,年内免费培训农业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9.发挥女企联优势,帮助200名女大学生到创业就业基地见习。
责任单位:区妇联
分管领导:殷广春
10.实施妇女健康科学生活计划,力争全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参检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妇联、卫生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1.分别安排财政资金998万元、55万元和82.5万元,免除全区1.25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对困难学生和寄宿生进行补助,为1.5万名中小学生购买学生平安险和校方责任险。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2.分别安排财政资金250万元、350万元、960万元和1256万元,对1.8万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万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25万名失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2.4万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试点参保人员进行补助。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远杰、黄永政
13.将农村居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8元提高到130元,参合率稳定在100%;检查费和化验费各限400元计算报销;特殊手术材料费按最高限额2000元计算报销。0-14周岁儿童(含14周岁)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提高到70%。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4.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5万元。在职人员起付线至5000元报销比例调整到80%,5000元至10000元报销比例调整到85%,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调整到90%;退休人员起付线至5000元报销比例调整到90%,5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均按95%比例报销;统筹病种患者日常门诊费用,在职人员报销比例调整到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到90%。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远杰、黄永政
15.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00元,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和3600元;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失地居民纳入城市低保,为城乡困难居民住院和大病门诊进行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6.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3950元提高到6800元,城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7.继续为全区城乡低保家庭统一缴纳数字电视收视费用,对困难学生进行救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8.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800元和2400元;为全区23000多名60-80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19.开展“手拉手扶贫帮困暖心行动”、“春蕾计划”、希望工程联手共建等活动,年内资助小学生60名,其中春蕾女童40名;资助中学生15名,大学生10名。
责任单位:团区委、妇联、教体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20.组织实施百户贫困残疾人“康复器材进家庭”工程。
责任单位:区残联
分管领导:潘士友
三、加快推进城市化
21.总长14.5公里的莱院路竣工通车。
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
22.力争轸大路、凤凰北路、凤凰西路北延等10条道路年内竣工;完成泉韵路、枫林路改造;对院格庄街道村居道路进行援建,新增道路硬化面积15万平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公路局
分管领导:吴军源
23.启动滨海大社区、初家、河东、陈家、沟北、松岚、董家庄、马格庄等旧村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
分管领导:吴军源
24.投资1400万元,完成港城东大街初家红绿灯至界牌段补植、边角空地绿化等工程,城区绿化率达到41.5%;投资1000万元,完成滨海路、观海路两侧景观亮化照明工程和迎春大街、枫林路等路灯改造工程;投资80万元,在迎春大街、山海路等处建设便民服务亭20处;投资2000万元,对清泉路雨污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清泉路烟大区域积水和周边小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投资50万元,将凤凰小区1000多户居民管道液化气置换成天然气;在双河西路等路段投放广告式果皮箱20-50个。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分管领导:吴军源
25.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抓好10个新农村示范村、10个绿化示范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新农办
分管领导:王嗣强
26.总投资2.86亿元的逛荡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线竣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水利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27.投资3000万元,对辛安河大山后至林家疃段5公里河道进行清淤筑坝,新建橡胶坝和交通桥各1座。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28.加快推进辛安河、逛荡河、捕捞河、夹河等区内主要河流水系生态保护带建设工程,全年实现造林面积6500亩;完成60公里防火旅游通道绿化工程,启动院格庄要捷、朱唐夼段防火旅游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水利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29.年内拆除总吨位78吨的燃煤设施9台,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79.3吨,全区空气质量年优良以上天数达354天以上。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分管领导:王媛
30.抓好220KV滨海站、110KV电力隧道、110KV台海站等项目建设,力争110KV三滩变电站和110KV电力隧道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1700万元,对102个自然村的低压线路和配变电器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住建局
分管领导:李金涛
31.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年内完成4300户农村住房整村迁建和1100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内解决经济适用房房源100套以上,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分管领导:吴军源
32.按时兑现小麦和玉米直补资金、政策保险、良种补贴以及农机购机补贴、畜牧补贴、渔民燃油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33.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年内完成烟大农贸市场搬迁,对院格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新建农家店20个,货物配送率达到60%;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全年销售家电5万件以上,为农民发放补贴8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分管领导:黄永政
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4.进一步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区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接访1次。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
35.深化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区“三调联动”工作的意见》,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速裁庭,在检察院设立平和司法室,在派出所设立治安调解室,在住建、劳动、卫生等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合力,各类矛盾调处成功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住建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远杰、潘士友、吴军源、王嗣强
36.深化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巩固烟大市场周边、芳华园、莱山经济开发区、体育公园等复杂区域的整治成果,增加巡逻人员和车辆,加大巡逻密度;每个街道园区确定1-2个治安后进村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好转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园区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37.充分利用便衣队从严打击涉黑涉恶、“两抢两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全年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38.用好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继续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等困难当事人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39.新建包含图书室、舞蹈室、家长学校等活动室的村居青少年活动中心19个。开展“五老”工作团宣讲进村居活动,年内举办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等讲座50场。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
分管领导:潘士友
40.建立30处集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心理咨询、治安防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基层妇女维权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市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7处。
责任单位:区妇联
分管领导:王天立
41.依托网上车管所服务平台,实现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和处理交通违法等五项业务办理功能;实现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交通违法信息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和业务办理咨询四项信息查询功能;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和表格下载三项警务公开功能。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42.推广综治维稳中心和综治联管区建设,建立健全区街村三级综治网络建设,打造一流的基层综治工作平台。加强综治联管区的资金扶持,年内新建2处一类标准的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新建3处以上综治联管区。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43.设立专项资金,对基层物防、技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区重要出入口和主要路段设立新型治安卡口,在繁华商业区、校园周边以及人流、车流较大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增加治安监控探头,扩大技防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整体治安防范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44.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分管领导:王嗣强
45.加强对群众关心的高风险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和中成药的抽检,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争取全年药品快检270批次。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五、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46.对村居便民代理服务室进行统一验收,对规范化服务室给予奖补。
责任单位:区纪委、民政局
分管领导:孙海山、潘士友
47.加快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争取通过“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区”的验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48.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网上预审、互动咨询、进度查询、短信告知等功能,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
分管领导:王媛
49.年内区信用担保公司为企业担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共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分管领导:李金涛
50.继续开展爱心公证活动,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社会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30%;加强法律援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分管领导:王天立、王嗣强
51.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新建3处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置换点,使全区回收点总数达到15家。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2.加快推进院格庄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年内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分管领导:王瑛
53.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确保年内村居规范化站点达到40%以上;书法、美术、摄影等专业协会举办全区性展览活动6次以上;综合文化站举办各种文化活动12次以上;在各街区人口密集村居举办文艺巡演30场以上、放映电影1480场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分管领导:王瑛
54.抓好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年内新增省、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5个。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分管领导:王瑛
55.完善各街区和村居群众体育基础设施,抓好盛泉广场和逛荡河健身场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分管领导:潘士友
七、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56. 开展“群众月”活动,将每年12月定为全区“群众月”,走村入户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扶贫帮困送温暖。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分管领导:黄永政、殷广春
57.对全区114个村居、265家中小企业实行部门分包帮扶,积极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
分管领导:王远杰、李金涛
58.开展“三公开、一对话”活动,及时向群众公开各街区、区直各部门和驻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方式;每年区里和各街区组织干群对话均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政法委
分管领导:王天立、孙海山
59.对《莱山政务》每月刊发3期,并及时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安排编发专刊,直接发放给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办好“阳光政务”专栏,每周1期,安排各街区、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以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电视台向群众答疑释惑,作出服务承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莱山有线电视管理处
分管领导:王瑛
60.年内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6次以上;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确保交办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人大办
分管领导:孙书田
61.开展“为莱山发展建功立业,为政协事业争光添彩,争当优秀政协委员”活动,发挥政协委员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年内开展视察、调研活动6次以上,为弱势群体送温暖活动3次以上;办好《社情民意反映》,落实好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确保办复率和见面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政协办
分管领导:史兴雨
62.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联系帮扶老军人、老劳模、老党员30名。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分管领导:郝明生
八、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63.建设群众服务大厅,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责任单位:区群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王天立
64.年内组织两次对各街区和有关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责任单位:区委考核办、区发改局
分管领导:王远杰、黄永政
65.全年举办各级干部培训班10次,培训1000人次,其中举办村级培训3次,对新任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分管领导:王远杰
66.深入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把民政低保、救助、惠农资金发放纳入管理范围。
责任单位: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孙海山、潘士友、吴军源、王嗣强
67.加大政风行风评议与监督力度,半年对基层站所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年终对全区机关、窗口单位进行一次评议。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分管领导:孙海山
为确保上述事项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在区纪委、监察局和区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891565,区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6891683),接受群众监督。区委办、区府办、考核办要加强调度督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督促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