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乳山市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初步认定以下人员符合乳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现将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人姓名 户籍所在地 结(离)婚时间 配偶姓名
孙洪玲 商业街129号50室 1996-1-8
姚 刚 南山路10-1号309室 1997-6-27 宋春香
尹 飞 商业街148-9号楼205室 2009-4-29 林艳芳
王向华 福利巷5号3单元505室 2008-5-27
修 艳 文化街32-2号603室 2011-11-11
郑 远 商业街148-5号406室 2008-3-31 黄泽华
宋 静 天津路61号 2006-5-18
王东宁 商业街129号28号 1994-4-1
王建民 南山路10-1号406室 2006-7-31
李淑凤 夏南村西一区111号 1983-7-11
对以上居民家庭如有异议的,请于五日内向龙山社区居委会反映,电话: 6261239
龙山社区居委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