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泰安三种方式举报交通违法有奖励
2016-11-30 19:20
中华泰山网
我要评论0 责任编辑:高睿
最泰安
中华泰山网记者 张敏
治理交通违法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但从12月1日开始,群众也可以参与其中,通过举报交通违法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贡献一份力量。12月1日起,《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作为泰安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向交警部门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交通违法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后,交警部门将依照规定兑现奖励。
举报12种严重交通违法可获奖励,奖励金额200元至1000元不等
之所以实行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是为了进一步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总共包括12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交通肇事逃逸。
上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受理举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将视查证的违法情节给予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奖励有标准,匿名举报等八种情形不予奖励
举报有奖并不意味着只要举报就能获得奖励,《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设定了奖励的标准。对于多人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只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将被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按照办法规定逐项予以奖励,但奖励最高累计限定金额不会超过1000元。
另外,《办法》也规定了八种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奖励的情形。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举报人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且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这八种情形都不予奖励。
举报遵循的是自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举报人采取危险方法或不正当手段收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如果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三种方式可举报交通违法,发现违法应在1小时内举报
《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那咱泰安人怎么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呢?其实很简单,为方便群众举报,我市公安机关总共设定了三种举报方式,无论是电话举报还是网络举报都可以实现。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110、122或交警支队24小时值班电话0538-8284550进行实名举报。如果不想通过电话举报,也可以进行网络举报,举报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通过“@泰安公安”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或者关注“泰安民生警务”官方微信后留言进行实名举报,也可以在互联网登录“泰安民生警务平台”网上举报栏目进行实名举报。如果恰巧距离交警部门比较近,群众也可以进行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辖区交警大队或中队举报。目前,这三种方式只适用于城区范围,各县市范围的举报由当地公安机关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具有时效性,因此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注意及时、准确,遵循时效性的原则,应该在发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1小时内进行举报,便于交警部门固定证据和查处违法行为。
另外,举报也是要讲求证据的,所以举报人在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也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时间的掌握。举报人举报或提供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具体包括发生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上面说到的12项范围中有3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提供违法发生时的视频资料,这三项分别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
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违法处理3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及时处理并核实,接到举报后会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获被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在向违法当事人送达处理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或无法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