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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时间: 2011-11-23 11:17:17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8月中旬,全国文明城市将开始测评,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冲刺阶段,能否将现代文明新形象通过您充分展现出来,将是我们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的关键。作为市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烟台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们号召全体市民做到以下几点:

一、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个市民的热心参与。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努力投身到创城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做文明言行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二、遵章守法,躬行实践。我们要认真遵守《山东省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大力弘扬“创新、拼搏、协作、包容”的新时期烟台精神,认真履行《烟台市民文明公约》,自觉做到《烟台市民行为“十不”规定》,坚决摒弃有损城市形象、不利群众生活的各种不文明行为。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乱倒,不乱贴滥画,不参与赌博;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乱放,不踩踏草坪,不破坏绿化;文明在门前,搞好门前“五包”,保持环境整洁。

三、爱岗敬业,热心公益。多年来,各级广泛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读好书、唱好歌、讲礼仪、做文明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市民素质的有效载体,涌现出一批市级道德模范。我们要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爱心捐助、关爱空巢老人、捐献骨髓、植树造林、爱国卫生等公益活动,努力在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素质,齐心创造相互关心、和谐美好的人际环境、生活环境。

四、携手同行,众志成城。“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荣誉,再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各行各业、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己任,以维护烟台形象为光荣,以损害城市形象为耻辱,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让这块金字招牌更加亮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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