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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低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 伊春区 时间: 2012-09-26 08:18:43

一、资金使用范围

1、低保资金是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具体包括省、市下拨的低保补助资金,区财政局预算安排的低保专项资金。

2、低保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中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群众。

3、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必须坚持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及时下拨,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

二、资金发管理

1、低保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使用透明度,保证安全运行。

2、民政局部门要对低保资金加强管理,接到上级付资金后加强使用审批,低保人员的确定要由本人申请一对一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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