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
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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