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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条件
时间: 2012-03-29 11:02:35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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