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治工作的职能任务
时间:12-06-07 07:56:59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长安社区创建活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无邪教地区创建活动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2.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收集、研判社情民意和影响稳定的苗头、动态,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督促辖区内各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4.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5.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防范与处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6.处理和协助处理火灾、事故、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
7.发展综治信息员队伍,广泛收集各类社情民意,及时上报影响稳定的苗头和动态;
8.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