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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证需要的手续
作者:  日期:2009-08-06 10:29:48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到异地工作18-49周岁之间在30日之内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婚育现象措施变更30天之内到现居住地变更,办理变更手续后3个月之内到发证机关或户口地换证,过期换证或未换证的:省外15天之内办好、省内7天之内办好、省内三县一区3天之内办好(文登、乳山、荣成)。已婚育龄妇女一年2次查体,节育、离婚丧偶、皮埋的不用查体。婚育发证机关必须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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