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莱山区卫生局获悉,明年莱山居民合作医疗部分政策有变,其中将区、街道两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8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儿童重大疾病补偿报销比例提高至70%。
“此次调整,最关键的是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莱山区卫生局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车永苓告诉记者,2011年,莱山区将区、街道两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8元统一提升为每人每年130元。“这是烟台市最高的补助,所有参合的1390余万辖区居民将直接受惠。”
另外,儿童重大疾病的补偿比例也提高了,车主任介绍,明年,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儿童单纯性唇裂等重大疾病的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费将按可报费用的70%报销,远多于今年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