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孩行动主要宣传内容
时间:10-06-01 14:47:18
关爱女孩行动以正面宣传为主,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宣传溺婴、弃婴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规定。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弃婴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溺婴者,依照故意杀人罪论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禁选择性别引产和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