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居住证暂行条例》颁布施行,陕西省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规定作出调整,从2016年2月1日起,群众要办理居住证,必须先到派出所进行登记,自登记日起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群众方可携带回执单前往派出所进行居住证申领、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