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方面其具体内容包括:
――加强基础教育统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圈域内强化政府责任,统一教育规划,加快推进“双高普九”。推进城市圈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有效解决择校问题。采取“手拉手”结对帮扶的形式,有效实施城市学校支持农村学校工程,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圈域均衡。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加强职业教育统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探索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模式,支持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有条件的城市集中建立职业教育园区,构建具有中部特色并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教育部支持湖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开展招生考试命题、录取等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湖北省高职院校设置工作,以此带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就业、创业机制改革。
――加强高等教育统筹,推动高校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模式和机制。建立省部合作机制,增强地方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能力,促进圈域内高校资源共享,实施“圈域内部委高校对口支持地方院校计划”。深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教育部支持湖北省自主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点设置、高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自行评聘教师职称等方面的改革试点,探索高等学校作为独立法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机制,并在“985工程”“211工程”学校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结构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武汉城市圈也将先行先试,为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湖北省教育厅介绍,根据统一部署,武汉城市圈对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
――在基础教育教学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索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中高考联动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以合格率、完成率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平台和学生学籍管理平台。
――在职业教育阶段,继续深化“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办学模式。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并完善依托企业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建立充分共享的产学研一体公共专业实训基地。完善以就业、创业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及培训体系。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教育部在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师培养、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定和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在高等教育阶段,不断优化教育资源结构。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建立以武汉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城市的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支持高校结合城市圈经济社会需要强化重点优势学科建设,发展特色专业,走差异化办学之路。支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教育部支持湖北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圈域内高等教育布局,在高校设置、国家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评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评定和建设等项目、经费和政策上予以支持。
--深化教育相关方改革,理顺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在围绕教育管理体制、教学模式改革的同时,武汉城市圈还将启动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便形成改革合力解决桎梏教改的制度性困难。具体包括:
――深化教师教育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改革师范教育的办学模式,建立与基础教育相适应的教师培养制度,积极探索免费师范生教育改革,开展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改革教师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培训制度和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圈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和合理流动机制,缩小圈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差距,改善农村基层教师的工作条件。
――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改革,增强高校服务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部属高校的支持力度,按照部省共建协议的要求,省和武汉安排5亿元支持在汉部属高校建设一流学科,争创一流大学。武汉市进一步加大对部属高校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共建规模。深化高校科技型企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有高校控股的科技型企业国有资本退出机制,逐步向企业法人、科技人员或民间资本整体或大部分转让资产或股份;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完善高校支持创业的考核评价体系。设立“武汉城市圈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支持。构建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将研究生培养工作与“产学研”合作联盟紧密结合,为发展城市圈优势产业集群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等方式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教育部支持湖北高校创建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科技平台建设。
――以实现学有所教为目标,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改革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城乡职工、农民的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服务体系,努力为全体社会成员随时随地、灵活方便地接受教育、进行学习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推进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深化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湖北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义务教育由政府投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高校多元投资新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校经费使用管理考核机制和监控体系。制定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优惠政策。教育部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项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高校债务化解专项经费及其他中央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建立部、省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教育部与湖北省将成立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同时,领导小组将建立年度工作会议制度。教育部、湖北省将共同加强对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指导改革实验工作,并给予政策支持。
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说,教育部与湖北省共建协议的签署,体现了教育部对湖北省暨武汉城市圈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仅为湖北教育改革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也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湖北省政府将按照共建协议明确的任务与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公共资源、人力资源的投入等多方面,以更大的力度,保障教育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明确重点,找准切入点,分级、分层,分类开展教育改革试验,大胆改革,率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