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一是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二是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三是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四是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市资源。五是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二是自愿有偿,三是积极稳妥,四是综合配套,五是促进发展。
三、集中解决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
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进入城镇定居。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户籍转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1、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2、建立住房保障机制,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4、健全医疗保险制度,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6、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7、建立完善培训机制,8、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9、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10、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云南实施农民进城后,每人可享受不超过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农村转户进城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农转城人员自主创业最高可申领10万元贷款。昨日获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就业及社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签署通过,于7月起公布施行。
养老保险
已签合同人员单位缴费费率为20%
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资收入口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8%。职工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
此外,农村转户进城居民没有用人单位的,可选择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有困难的,可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等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政策提醒
农保人员这样办理关系转接
新农保(分两种情况)
户籍转变时,未达到新农保领取年龄的,终止新农保关系,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划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户籍转变时,已达到新农保领取年龄的,继续享受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不再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
老农保(分两种情况)
户籍转变时,未满60周岁且尚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终止老农保关系,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届时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户籍转变时,已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享受老农保养老金待遇,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
其它方面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转户进城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
农转城人员可办医保转移接续
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凭居民身份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证,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转移接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学生、儿童可以在所在幼儿园、学校办理转移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已经缴纳当年参合费并转移接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直接享受转入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后的第二年起个人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
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有稳定就业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并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在居住地凭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互认互通。
政策提醒
农转城居民应3月内参加城镇医保
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应于3个月内在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从缴费后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转变为城镇居民前的参保关系终止。需要提醒的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唯一识别码。
就业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最高可领900元补贴
《细则》规定,对于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可以按政策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9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后,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领取的时间应在参加创业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之后)实现创业的,可享受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补贴。
农村转户进城居民通过初次职业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不超过每人1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条件的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可在相应的技工院校范围内选择参加时间为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给予每学期培训补贴1500元(每学年3000元)。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学期750元(每人每月150元)。
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
扶持政策
自主创业最高可申领10万元贷款
自主创业
可申请享受5万元以内(其中妇女申请的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申请的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
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或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或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妇女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10万元),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其它方面
此外,对农村转户进城居民自主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的(指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创业贷款,按规定据实全额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展期和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对于农村转户进城居民申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对于创业稳定1年以上的,依据招用我省户籍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享受10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鼓励企业吸纳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就业。对新招用农村转户进城居民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失业保险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
自谋职业可领创业补助
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被用人单位录用,用人单位按照当年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按照当年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对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转户进城居民,也可以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形式,按统筹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3%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转户进城职工或农村转户进城居民,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给予创业补助;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