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发证更具《中国残疾人认定标准》。
二、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本人或亲属要 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办理必要手续。(一)、携带:1、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2、县级残联制定的医院开具的残疾证明(残疾类别等级十分明显,达到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无需明),指定医院如下:(1)肢体、听力语言残疾的由友谊医院负责监定;(2)精神、智力残疾的由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监定;(3)、视力残疾的由市中西结合眼科医院负责监定;3.五张一寸免冠照片。(二)、填写《残疾人登记表》
三、伤残军人只要符合《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本人申请给予办理。
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 妥善保管,如遗失或破损、应及时登报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