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3月底,全区已有18588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占城镇零就业家庭总量的99.74%,基本实现了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加大开展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市、县、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对城镇各类家庭的就业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零就业家庭现状。针对零就业家庭的不同情况,分类制订具体、详细的援助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
为帮助零就业家庭早日“清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发岗位援助就业:一是,通过“挤”、“扩”、“增”、“腾”、“送”等多种办法,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二是与辖区内驻街单位建立互信互惠关系,建立空岗申报制度,一旦空岗,根据企业需求,为他们选派合适的人选,及时补岗。三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使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自主创业。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还从实际出发,组织专业人员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讲授求职面试技巧、讲解劳动政策法规,为提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和择业技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以积极的心态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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