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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无差别政策
 作者:  日期:2008-03-05 01:07:50
   广西加大“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力度,从2月27日起对区内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实行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凡整车(核定装载量达80%以上)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通过我区范围内的所有公路、渡口、收费站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悉,目前我区现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只限于合法装载运输我区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与广西“绿色通道”对接的四川省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区内外无差别政策实行后,将取消自治区农业厅现发放的相关牌证,由本次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过我区的第一个收费站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核验,并签发核验证明。

    自治区交通厅要求全区各级交通部门切实落实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为鲜活农产品快速进入市场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首先是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安全、畅通。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全区道路的养护力度,尤其是加强对桥梁、路基路面、安全标志的养护,确保路况良好,安全标志明显齐全。在治超路面执法工作中,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坚持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

    同时,提高“绿色通道”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制定相关的保畅通应急预案,在区内主要的“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适当增加辅助工作人员,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识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及收费业务的熟练程度,并尽可能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查验工作的效率。

    此外,加强“绿色通道”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全区所有收费公路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全免政策,进一步完善沿线“绿色通道”通行标志,规范“绿色通道”执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绿色通道”高效、安全、畅通。

    据统计,我区自2004年7月1日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来,共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1216万辆(次),减免通行费5.362亿元,其中仅2007年就达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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