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7日起,广西对区内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实行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凡整车(核定装载量达80%以上)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过广西境内的所有公路、渡口、收费站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区内外无差别减免政策实行后,外省运输车辆的“鲜活农品产地临时信息卡”和“鲜活农品产地信息登记手册”只需通过进入广西境内的第一个收费站一次性核验。收费站将为合格车辆签发核验证明,合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在广西境内一路畅通。
此前,广西实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只限于合法装载运输的当地车辆,以及与广西“绿色通道”对接的四川省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将在主要的“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适当增加辅助工作人员,并尽可能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查验工作的效率。加强“绿色通道”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区所有收费公路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全免政策。
广西自2004年7月1日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来,共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1200多万辆(次),减免通行费5亿多元,其中仅2007年就达到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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