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以来,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医疗、住房、教育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水平却比较低,尚无法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借鉴国际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在我国的社会救助领域的功能,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所在。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国家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福利、促进社会和谐所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社会救助领域是社会工作诞生的领域,也是社会工作最主要的服务领域。早在18世纪中期,欧美国家就开始使用“友善访问员”来协助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这些“友善访问员”是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前身,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不但负责甄别贫困家庭享受救助的资格,也深入了解贫困对象的需要,为他们提供社会服务。之后,尽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不断增加,服务对象不断扩展,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解贫救难始终是其崇高的专业使命,贫困弱势群体始终是其主要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也在社会救助政策传递、贫困群体利益维护与倡导、贫困对象问题解决和需求满足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政策的设计和修订方面的功能。从价值理念看,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者和实践者,是贫困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者。在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对贫困群体的需要和困境的深入了解和对社会救助政策的深入分析,找出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的不足,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从而使相关政策法规更能体现贫困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方面的功能。在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承担对贫困对象进行评估的功能,从而使社会救助制度更有效率。
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工成本。因为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家庭经济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法定的受助条件。在受助者享受救助期间,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认其在此期间没有从其他途径得到收入,一旦其收入超过法定标准,就必须取消其受助资格。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政府主要是借用了村(居)委会来执行救助申请者的家庭经济调查。但这一做法在实践中却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一,从法律上地位上看,村(居)委会是村(居)民群众自治组织,应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将家庭经济调查这一政府行政职能交给村(居)委会,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这一组织的自治性,造成了村(居)委会的行政化。其二,由于村(居)委会干部并非专职低保工作者,其从事家庭经济调查的方法和技巧都不够专业,同时,也没有更多时间去从事这项工作,以致会出现应付差事的现象。其三,村(居)委会干部在家庭经济调查过程中有时会忽略救助申请者的社会排斥和保密问题,会给救助对象的家庭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其四,由于村(居)委会干部大多生活在本社区,人际关系熟悉,在救助资格审核方面容易出现“优亲厚友”现象。
因此,为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效率,有必要对家庭财产调查制度进行规范,以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规范的审理程序来完成对贫困家庭和个人的援助。而家庭财产的调查工作在许多国家是委托专业社会工作者来完成,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价值观会使其更加尊重救助申请者的尊严,更加能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公正,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方法和技巧会使其工作程序更加科学和规范,更容易获得真实的信息,从而使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更为理性、有效,从而避免资源的浪费。
三是社会工作在促进救助对象自强自立,缓解福利依赖方面的功能。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领域不断扩展,从而使这项制度的含金量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的不规范和许多农村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许多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在经过比较后选择了依赖救助而不去就业或从事其他自食其力的活动。这种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福利依赖”。“福利依赖”是对纳税人和其他救助对象极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它直接导致有限救助资源的浪费。为避免这种现象,许多地区在设计救助制度时都加入了参加义务劳动、培训学习等要求,但这些附加条件往往又因为影响了非依赖对象的尊严和权利而受到抨击。从国际社会救助的实践来看,解决“福利依赖”最重要的策略就是实施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经济自主。而社会工作者无疑是这一策略实施的最重要承担者。
具体地说,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其专业方法和技巧,改变救助对象的心态和价值观,树立其自食其力的信心。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就业辅导、职业训练、科技知识普及等方法提升救助对象自身的能力。第三,社会工作者可能通过各种途径为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劳动的信息,为其建立社会支持网络。第四,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各种方式倡导劳动力就业市场的规范、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以及国家政策对贫困地区的扶持,从而改变其就业和生存环境。
四是社会工作在解决救助对象问题,满足救助对象需求方面的功能。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对象及其家庭除面临经济危机以外,还有许多其他需要和问题,如社会对贫困群体的歧视问题,贫困群体心理压力大、对生活缺乏信心、敌视社会的问题,婚姻家庭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等。社会救助是一种以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为目标的社会政策,提供资金和实物是其最主要的救助手段。因此,贫困对象的上述需要和问题无法通过社会救助来满足和解决的,只能通过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性的助人活动,社会工作在反贫困的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专业知识和方法,通过这些知识和方法,社会工作者可以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体宣泄心理压力,树立对生活的信心,改变其对周围环境和群体的负面看法;可以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婚姻和家庭危机,维护家庭和谐;可以帮助他们建立邻里、单位和社区的支持网络,为他们提供更多改善家庭生活的社会资源,改变周围人群对他们的歧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