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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全面启动“新农合”
作者:  日期:2008-01-10 19:24:39
“小病扛着,大病躺着”。这句农村老话,说的是困难农民看病难的窘况。令人欣喜的是,近日,海城区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利民、惠民制度的全面铺开,将解决该区农村群成渤医率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积极参与,遵循自愿、受益和适度的原则,以互助共济的方式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而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海城区农民(以户为单位),只要每人每年交纳10元参合费,即可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补助40元。所交纳的参合费20%进入大病统筹,80%进入家庭账户,主要用于参合农民的门诊、体检等医药、检查费用补偿。
    按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海城区农民均可享受如下好处:一是在辖区各镇(办)卫生院、县(区)级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住院治疗费用,将按总医药费(分别扣除起付线30元、100元、200元,使用《非基用药目录》的药品和非检查项目费用后)分别可报销70%、40%和30%,一年内每人累计报销总额可达4500元。二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住院后,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的,经报批后最高报销金额可达30000元。三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辖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顺产的,一次性补偿200元;住院分娩非顺产实施剖腹产的,按住院补偿比例给予报销。
    据了解,海城区将力争到2010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